五一小长假已经过去,5月的第一周,许多影响社保、劳动合同、就业权益的新规已经落地,赶紧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一、《职业教育法》5月1日正式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对职校毕业生设置就业门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此次修订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从5月1日起到年底,将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收入免征增值税。目前对快递行业的企业,最高增税是6%,免征后,这6%的税费将取消,企业将降低成本税收成本。相比2020年,今年的福利范围扩大到整个快递行业的收入,不只是对疫情期间为居民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降低了企业的运营负担,对于多群体是有好处的,因为中国快递行业庞大,关联大量快递站点,很多全职太太,退休老人等群体承包了这类站点赚取收入,受疫情影响,网购运送受限,部分企业支撑艰难,从成本上减轻他们的支出,也是帮很多底层打工人保住工作和收入。三、最高法:5月1日起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